冬至、元旦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酒类产品质量安全,苏州市食药监局日前部署全市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对54家酒类生产企业开展检查,2家冬酿酒厂被责令整改,58批次样品抽检结果均合格。
市食药监局日前对2家冬酿酒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分别是苏州市利华酒业有限公司、苏州市江南春酿酒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利华酒业有限公司主要存在原料未在指定区域脱包,员工工作服着装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未单独存放等问题;处于城乡接合部的江南春酿酒有限公司,主要存在厂区周边环境较差,回收酒坛存放、清洗易被污染,车间堆放杂物,生产设备清洗消毒未记录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市食药监局已会同属地监管部门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按照部署计划,专项整治将实现全市68家酒类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各地监管部门已对54家酒类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已完成的58批次抽检样品均合格。
“冬至大如年”,苏州人对冬至有着特殊的情感。冬至夜阖家团圆时,餐桌上往往少不了冬酿酒。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瓶装冬酿酒应选择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查看产品标签厂名、厂址、许可证编号等信息);零拷冬酿酒应尽量选择正规商家。冬酿酒保质期不长,应在产品标签或商家提示的有效期前饮用,开启后要存放在冰箱冷藏,室温保存容易发酵过头导致口感变酸。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加热冬酿酒应倒入酒杯隔水加温,不能用微波炉加热,否则色泽、口味会发生变化,影响“鲜洁度”。尽管冬酿酒度数不高,入口绵甜,但也不易过量饮用:一方面贪杯易醉酒伤身,另一方面其糖分含量较高,摄入过量不利于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