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根据泉州市发布的关于创建放心餐厅、放心食堂方案提出的要求,立足提升石狮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营造安全放心餐饮消费环境这一实际,随即提出将申报创建12家食品安全放心餐厅和2家食品安全放心食堂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规划,多措并举持续加以推进。
自开展相关创建以来,石狮市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共治”的原则,通过在全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中,选择12家餐厅开展食品安全放心餐厅创建,持续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在全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食堂中,选择2家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放心食堂创建。
据介绍,开展创建至今,石狮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对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创建的全过程采取监督指导、实行动态管理等的具体举措,确保创建单位始终在严格的放心食堂、放心餐厅的建设标准内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同时,对已获得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的餐饮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标准要求的有关情况,监管部门将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对整改后依旧不达标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从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的公告名单中予以剔除,并将相关处理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