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抽检的通知》(浙农质发〔2018〕32号)相关要求,12月3日,县畜牧兽医局积极组织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相关采样行动。
本次行动针对3家家禽规模养殖场进行采样,共采集禽肉4批次、禽蛋1批次,现场按照采样规范进行严格取样、封样、记录等。同时,执法人员对各养殖场的负责人同步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各场严格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控工作,确保出场畜禽及产品的质量安全。
为了保障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抽检的通知》(浙农质发〔2018〕32号)相关要求,12月3日,县畜牧兽医局积极组织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相关采样行动。
本次行动针对3家家禽规模养殖场进行采样,共采集禽肉4批次、禽蛋1批次,现场按照采样规范进行严格取样、封样、记录等。同时,执法人员对各养殖场的负责人同步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各场严格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控工作,确保出场畜禽及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