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吉林市教育局,对全市采用集体配餐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集体配餐企业负责人分别进行集中约谈,加强中小学校集中配餐管理,规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行为。
在约谈会上,吉林市食药监局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等;供餐单位在原料采购与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分餐、食品检验、食品配送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履行好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吉林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严格集体配餐准入标准,严格进行安全质量评估,严格集体配餐评价和退出机制等。同时,学校应及时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保证集体配送单位资质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