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决定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等五类产品实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省内上述产品生产企业依法提出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等事项,均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根据要求,各市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证、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换证、名称变更的获证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实承诺情况。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相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检查结论不合格的,立即启动撤证程序并予以从重处罚。
告知承诺制,指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