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9时37分,在竹山县宝丰镇垃圾处理场,执法人员正在对391公斤猪肉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悉,12月1日16时35分,宝丰镇联合防检站、食药监所等部门查处一起销售未经检疫且来历不明猪肉行为,对经营人员及运输工具依法扣押。案件嫌疑人姜某某,为郧阳区青山镇人,调运的未取得《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有资质实验室出具的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生猪边角料391公斤,途经宝丰镇被查。
经查,此批猪产品来源不明,存在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按照竹山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求,经宝丰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违规调运未取得《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391公斤生猪边角料决定采取扣押、作无害化处理的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审理中。作者:朱本双 王海鸥 余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