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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未发现染疫猪肉流入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1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王紫
核心提示:今年8月国内多个省份相继爆发非洲猪瘟疫情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组织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

今年8月国内多个省份相继爆发非洲猪瘟疫情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组织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集体约谈、签订承诺书、严格市场排查等方式狠抓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监管工作,确保了我省猪肉市场消费安全。目前,我省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在市场排查中也未发现染疫猪肉流入我省,而且非洲猪瘟不传染人,请消费者放心购买经检疫合格的猪肉。


期间,青海对100家市场、9家早市、133家大中型超市、2845户冷鲜猪肉经营户、21553户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市场排查和监督检查。没收销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等肉类食品2603.13公斤,抽检14个批次,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肉类违法经营户当事人4人。没有发现来自疫区的生猪产品和染疫猪肉。为增加生猪产品经营户对于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了解,以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单位,对辖区所有生猪产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了集中约谈。集中介绍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危害、发生疫情并禁止销售生猪产品的省份名单、生猪产品经营户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需要落实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非洲猪瘟不传染人等基本常识。与所有生猪产品生产经营户签订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要求生猪产品生产经营户主动承诺不购进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省份的生猪产品,不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产品等,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猪肉产品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猪肉市场的巡查和检查的频率,其中严查主体经营资格,确保生产经营生猪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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