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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两家外卖平台违规经营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核心提示:11月15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两起外卖平台违规经营案件。饿了么及美团外卖两家平台设在当地的分公司因未履行审查义务,均被罚款5万元。8月14日,福......

11月15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两起外卖平台违规经营案件。饿了么及美团外卖两家平台设在当地的分公司因未履行审查义务,均被罚款5万元。


8月14日,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网络检查,在饿了么APP平台上餐饮服务提供者马来一号(福州连江店)、闽南风味小吃商家资质中只看到营业执照,未见到《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登入该公司使用的轩辕平台查看,发现闽南风味小吃基本信息中的门店地址为商专食堂,与营业执照上地址华星苑华盛楼不符。


经调查,福建服务到家物流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负责在连江区域内经营“饿了么”外卖平台的运营工作,即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接入“饿了么”平台的服务和配送服务。上述两家店分别于8月1日、7月20日与福建服务到家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商户入驻饿了么平台协议书,入网开展外卖服务。但当事人未对上述两家入网餐饮经营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当事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时间持续了快1个月。


截至8月15日,根据当事人陈述和公司出具的数据情况,上述两家入网餐饮商户共产生实际交易额12673.1元,当事人收取佣金633.65元。当事人收取服务费就是当事人的收入,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633.65元。11月5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福建服务到家物流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及时采取改正,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该局决定对当事人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33.65元,并处罚款5万元。


8月16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美团APP平台上餐饮服务提供者堡煨鱼(贵安店)、高八斗(贵安店)、国众饭店(贵安店)、芋时代(贵荣店)的商家资质公示只看到营业执照,未见到《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调查,福建全城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负责在连江区域内经营美团外卖平台的运营工作,即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接入“美团”平台的服务和配送服务。上述4家店铺均在今年8月份入驻美团外卖平台开展外卖服务。但当事人未对上述4家入网餐饮经营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当事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时间持续了快半个月。截至8月15日,上述4家入网餐饮商户共产生实际交易额2496.5元,当事人收取服务费233.84元。当事人收取服务费就是当事人的收入,故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233.84元。11月5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33.84元,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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