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随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报称,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全市10家食品生产企业(湖北金银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鑫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洪山镇富贵食品厂、随州市曾都区同炎慧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湖北宝珠峰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圆满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随州市五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神农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田丰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舜天粮油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飞行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 生产环境条件 “三防”设施不符合要求。不符合GB 14881中6.4.4条款的要求。(湖北田丰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五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宝珠峰食品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同炎慧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湖北金银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二、生产过程控制
1、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没有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条规定。(湖北田丰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五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圆满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北宝珠峰食品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同炎慧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州市洪山镇富贵食品厂、舜天粮油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银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2、没有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5.2.3条款的要求。(湖北圆满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北宝珠峰食品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同炎慧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州市洪山镇富贵食品厂)
3、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没有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不符合GB 14881中5.1.8.3条款的要求。(湖北圆满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食品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不齐全。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的要求。(湖北圆满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同炎慧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州市鑫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5、对有温度进行监测记录不齐全。不符合GB 14881中5.2.3条款的要求。(随州市洪山镇富贵食品厂)
6、购货者名称与联系方式记录不齐全。不符合GB 14881中14.1.1.3条款的要求。(随州市洪山镇富贵食品厂、随州市鑫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银丰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三、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不完善,不符合GB 14881中9.3条款的要求。(湖北宝珠峰食品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同炎慧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州市洪山镇富贵食品厂、随州市鑫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没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及相关培训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2.3条款的要求。(湖北田丰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神农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五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圆满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北宝珠峰食品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同炎慧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州市洪山镇富贵食品厂、舜天粮油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鑫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没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记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02条第三款规定。(湖北田丰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神农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五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宝珠峰食品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同炎慧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州市洪山镇富贵食品厂、舜天粮油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鑫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被检查企业未提出异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组已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被检查企业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彻底整改。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2018年12月10日前要将被检查企业整改情况报告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