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生猪产业持续发展和人民财产安全,新化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下发专门文件,11月12-15日将对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文件要求,督查分四个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进村入户调查、电话调查、实地查证等方式,重点督查组织部署情况;相关乡镇设关堵卡情况;疫情排查情况;禁止泔水(餐厨剩余物)喂猪工作是否得到落实;禁止含猪血制品饲料喂猪工作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建立了屠商档案,落实了干部包屠商一对一监管工作;是否对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肉制品生产企业、冷库进行了排查、溯源等监管。文件指出,对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履行职能职责的单位或个人报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