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的朝环保罚字[2018]5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羲和餐饮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被罚款2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5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9月1日,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羲和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经营餐饮服务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设置隔油池。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朝阳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