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9日,根据《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基层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所站建设的通知》(浙牧医发[2018]9号)文件要求,湖州市畜牧兽医局派出验收小组对三县两区的5家基层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所站创建单位进行了验收。
验收小组通过看资料、看现场、听汇报的形式,对照《省级基层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所站建设标准及验收评分表》对各创建单位建设情况逐条打分,最终,德清新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安吉杭垓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长兴县雉城动物检疫申报点、吴兴区晟舍屠宰检疫工作室、南浔区华统屠宰检疫工作室等五家创建单位全部通过省级规范化建设验收。整体上来看,各县区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以“八化”为目标制定创建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基层所站规范化水平。同时,验收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未按要求设置宣传栏、监管工作档案不全、上墙公示内容不全或更新不及时、档案柜内资料杂乱堆放、各功能室布局不合理以及对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执法办案等工作未实现网络化操作等。
下一步,各县区畜牧兽医局要尽快在此次验收考核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材料及硬件设施,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以更加完美的姿态迎接省局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