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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泔水养猪”专项治理 盐城市已有10家养殖户被依法关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盐城晚报 作者:赵亮
核心提示:严禁“泔水养猪”专项治理 盐城市已有10家养殖户被依法关停时间:2018-10-31 14:51:15 来源:盐城晚报 作者:赵亮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是......

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是非洲猪瘟疫情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为了从源头上减少疫病传播风险,我市从9月中旬开始,集中开展泔水等餐厨废弃物喂猪的专项治理。10月26日,记者从市畜牧兽医站获悉,经过整治,目前已有803家养殖户停止饲喂,10家被依法关停,下发整改通知书178家。

所谓泔水,就是饭馆或家庭把吃剩下的饭菜倒在一起的统称。因为泔水中含有不少病菌,所以极易使猪患病。为了严控猪瘟传播途径,从9月15日开始,全市各县(市、区)迅速组织人员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在垃圾场或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生猪等情况并登记造册,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的生猪养殖场户实施重点检查。

根据排查,全市共有1011户151374头生猪,存在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的情况。而《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为此,各地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告知书等方式,引导养殖场户充分认识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在垃圾场或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生猪的危害。通过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养殖场户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规范养殖行为,自觉抵制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在垃圾场或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生猪。

市畜牧兽医站站长杨凌介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对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对已停止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的养殖场户,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反复反弹。对饲喂过泔水即将上市的生猪,从停止饲喂泔水之日起限制移动、临床观察20天后且无异常情况,方可出证销售。对在垃圾场或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生猪的,将主动会同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部门提请地方政府立即取缔。

“此外,对继续使用泔水饲喂的养殖户进行立案查处,检疫部门一律不得出具检疫证明,屠宰企业也一律不得收购屠宰。”杨凌表示,下一阶段,全市将进一步加大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监管力度,确保10月底前杜绝泔水喂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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