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苏州市食药监局近日对上海康庄园食品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昆山青龙食品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上海康庄园食品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位于太仓市璜泾镇孟河村,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蜂蜜,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为蜂蜜,因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昆山青龙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开发区景王路988号6号房,经营范围为生产糕点(烘烤类糕点、月饼)并销售自产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为糕点(烘烤类糕点),因无证生产糖果制品、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工作人员介绍,这两家被公告的严重失信企业均为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而且具有主观故意。“接下来我们还将对两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失信情节程度进行认定,若被认定为性质恶劣的,依据《关于对苏州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暂行规定》,这两家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并进行公示。”该名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