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永州市畜牧水产局根据《永州市2018年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方案》,于10月10日至12日组织开展了下半年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监测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监测行动,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慧稳带队,按照“双随机”要求,组织局质量安全科、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业务骨干,分三个检查组,对宁远县、新田县年出栏20-500头的生猪养殖场(户)、年出栏5-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和年出栏10-200只的肉羊养殖场(户),同时兼顾其它规模的生猪、肉牛和肉羊养殖场(户)进行立体化排查监测。一是快速检测卡进行判定。对两个县区260份生猪、肉牛、肉羊的尿液样品中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3种β-兴奋剂类药物残留进行筛选判定。二是现场检查兽药采购、存储、使用情况。严格核对兽药使用记录、兽用处方等。三是检查了养殖场内消毒设施。现阶段正处于秋防时期,人员、车辆流动较为频繁,检查人员对消毒设备、消毒池进行了现场检查。
此次检测结果均呈阴性,两县均未发现添加“瘦肉精”的情况。随着我市养殖业的转型升级,规模养殖场自主防范意识得到提高,规模养殖场均配备了消毒设施;兽药使用主体责任意识也得到了加强,未发现使用兽用违禁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