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新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切实防控集体性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日,内蒙古西乌旗食药工商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以承接10桌以上集体用餐单位(包括婚丧、庆典、会议聚餐等)为重点监管对象,要求其承接单位必须在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西乌旗食药工商质监局报备,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承接订单。同时,要求各用餐单位要严格落实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特别是要严格把控食品原材料风险,禁止采购未能出示有效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以及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慎用高风险原料,要严格执行餐饮具洗消制度和做好每餐次留样。 此次共检查餐饮单位9家,发放《关于加强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通知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