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捷克麦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捷克麦芽正式获得输华准入资格。该公告是落实2018年9月双方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捷克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捷克麦芽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的重要举措。
麦芽是酿造啤酒的重要原料之一,进口麦芽对补充我国高质量酿酒原料供给,丰富百姓的餐桌意义重大。2015年捷克方面正式向我国提出麦芽输华申请。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组织专家对捷克麦芽开展了全面的风险评估。2018年9月,双方就捷克麦芽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并正式签署议定书。
根据公告,允许由捷克春季播种的大麦Hordeum vulgare L.成熟果实发芽干燥制得的麦芽进境。其出口企业、加工厂、仓储设施必须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由捷克农业部推荐,经中国海关总署审核认可并注册登记。
公告规定,捷克输华麦芽由捷克农业部检疫合格,不得带有谷象、褐拟谷盗、小麦矮腥黑穗病菌、毒麦、大麦条纹花叶病毒,不得带有昆虫、土壤、茎杆、残叶,不得混有杂草籽及其它植物残体等杂质。每批捷克输华麦芽须随附捷克农业部出具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并注明麦芽的具体产地和原料大麦的播种季节。
此外,公告还对捷克输华麦芽的食品安全、包装、运输工具等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