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记者从唐山市食药监局获悉,前三季度,唐山市食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群众投诉举报2652件,较2017年同比增长12.8%。
食品投诉举报2236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84.3%。主要问题有: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未按要求取得许可或登记备案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保健食品投诉举报87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3.3%。主要问题有:虚假宣传;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含假冒类)等。
药品投诉举报195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4%。主要问题有:不良反应;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药品标识(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等。
化妆品投诉举报41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5%。主要问题有:不良反应,进口或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等。
医疗器械投诉举报46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7%。主要问题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