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食品安全工作,10月10日至12日,庐江同大市监所开展了辖区内食品安全抽检专项工作,保障辖区食品安全。
在此次食品安全抽检中,执法人员采用随机抽样、现场封样、集中送检等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超市、餐饮经营门店经营食用油、调味品、预包装食品抽样38组,对农贸市场零售的蔬菜、鸡蛋、水果以及白肉经营摊点零售的猪肉等食品抽样34组。
此次食品抽样检验是由庐江县市监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结果将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并同时在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示,让群众了解身边食品安全状况。对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执法人员将会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