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保健品  烟台  周黑  海产品  黑作坊  黑窝点  奶粉  小龙虾  全聚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报道追踪:江苏消保委启动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问题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1  来源:中国消费网
核心提示:为发现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中存在的瑕疵和隐患,督促生产厂家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包装质量,江苏省消保委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易涂抹、易脱落’,存‘被窜改’隐患问题”调查。同时,江苏省消保委呼吁相关立法部门完善、细化法规和相关标准。此前,《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了部分品牌调味料产品的生产日期存在易涂抹、易脱落问题,给不法分子窜改生产日期开了“方便之门”。
  为发现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中存在的瑕疵和隐患,督促生产厂家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包装质量,江苏省消保委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易涂抹、易脱落’,存‘被窜改’隐患问题”调查。同时,江苏省消保委呼吁相关立法部门完善、细化法规和相关标准。此前,《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了部分品牌调味料产品的生产日期存在易涂抹、易脱落问题,给不法分子窜改生产日期开了“方便之门”。
 
  据介绍,本次调查由《中国消费者报》江苏消费网具体负责落实执行,选取苏南、苏中、苏北的5个消费相对活跃的城市进行,调查区域场所包括大润发、沃尔玛、苏果等连锁卖场和旗下精品超市,以及各地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超市、市民购物中心等,调查取样的预包装食品包装形式分为瓶装、袋装、盒装三大类,涵盖粮油、酱菜调料、休闲食品、牛奶饮料等众多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类。
 
  江苏省质量协会会长张前认为,过期食品一旦被窜改了生产日期,表面上是在保质期内,实际上是过期食品,应视为不合格食品。张前建议,在现有立法基础上,由行业协会提出,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对食品标签、标识外在形式的原有规定“食品标签、标识应清晰、醒目、持久,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的基础上,补充增加“不易被窜改”的条文,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办案依据。
 
  江苏省消保委秘书长陆惜春表示,启动本次调查,主要目的有4个方面:积极响应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月活动总体部署,规范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标注存在的“易涂抹、易脱落”的质量瑕疵问题;督促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加强日常管理,改进生产工艺,保证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杜绝窜改日期等危害食品质量安全的行为;对生产日期标注存在风险的企业进行预警,帮助其改进,同时对生产日期标注规范清晰、标注措施有保障的做法进行推广,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标注;建议立法部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生产日期应不易被擦除”“不易与产品主体相脱离”等细化条款,明确条款内容和标准,指导生产厂家进行改进,为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目前,调查人员已完成对苏南城市的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观察、对比试验等方式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标注情况进行检验,并对存在问题的代表性食品进行采样。国庆节后,调查人员将继续对苏中、苏北地区的各大超市卖场进行调查取样。

      相关报道:加加酱油“生日”难定存隐忧
      报道追踪:加加酱油仍留“换装”隐患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