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石狮市食安办获悉,在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指导下,石狮市按照今年年初出台的《石狮市创建2018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要求,多措并举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各项创建工作。
“按照年初《方案》确定的目标,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致力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形成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企业自律、消费者自我保护、社会监督的‘四位一体’社会共治监管格局上狠下功夫,目的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方案》中提出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塑造监管公信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力;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增强共治凝聚力。
记者注意到,《方案》在强调主要创建工作的同时,也明确要求政府要在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行牵头,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以及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要求,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求要推进食品安全文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要求要构建全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据了解,石狮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工作分为宣传发动、组织申报、组织实施三个阶段,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方案要求,把督查工作、档案资料整理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过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各社会组织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