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海关总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前8个月,全国大米出口量达453万吨,出口额达22.9亿美元,出口量和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10.5%和26.5%;每吨大米平均价格达504.4美元。
2018年全年大米出口的目标为l650万吨,优质大米在出口结构中占主要地位。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从现在到年底,出口企业应充分利用市场优势以及在关于大米出口经营的107号议定中规定的新大米出口政策的开放性。
首先,在市场方面,中国、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伊拉克和非洲各国等市场的进口需求正在增加。具体,从现在到年底,菲律宾需要进口50万至80万来补充即将耗尽的库存和稳定国内大米价格。因遭受台风暴雨袭击,印度尼西亚和非洲各国的大米产量也大幅下降,所以进口需求也增加,韩国也公开招标购买9.2万多吨糙米。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自2018年10月1日起,取代第109号议定的关于大米出口经营的第107号议定正式生效。关于仓库、大米磨粉基地和大米加工和精简海关手续等内容变更的此规定将为各企业进入大米出口企业名录创造更多机会。特别,有机大米、蒸谷米、营养强化米等产品的出口无需证书,不得进行流通储备,将为中小型企业不需通过其他企业进行出口活动敞开大门。
这些变化对企业、农民等许多对象和全国大米生产业发展方向产生了重大影响。其是转向种植和出口中国、欧洲、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市场具有较大需求的高档大米。许多地方打算规划优质水稻生产区并运用科学技术以为苛刻市场提供服务。
鉴于政策变更加上市场的有利因素,这是企业在产量和价值方面大力推进大米出口的黄金时期。为了利用机会以带来明显经济效益,大米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仍是企业首要关注的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