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年初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将一批代表议案分别交付自治区人大各个专门委员会办理。如今,部分民生议案已有审议结果。昨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答复议案的情况报告,包括餐厨垃圾管理、茅尾海生态环境保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民生议案。
建议
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条例
答复: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待时机成熟启动立法
代表议案:从2015年开始,柳州市启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营造新能源汽车体验、购置上牌、免税、路权、停车、充电等便利良好使用环境。赵小羽等34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条例> 的议案》。
审议结果: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柳州市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创新从“柳州模式”升级为“广西模式”,对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具有借鉴意义。新能源汽车能否得到广泛应用取决于产品技术创新、市场认可以及配套设施完善、消费习惯等多种因素。广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少,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时机尚不成熟,建议自治区政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先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立法工作。
建议
制定餐厨垃圾管理条例
答复:在相关立法中进行规范
代表议案:餐厨垃圾是一种特殊的生活垃圾,处置不当将影响市容市貌,污染城市环境、损害居民健康、降低生活质量。广西餐厨垃圾处理缺乏有效监管,对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影响。为此,玉林市代表团李健龙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议案。
审议结果:自治区人大环资委认为,目前餐厨垃圾带来的环境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在有关工作安排中,有关部门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成南宁等12个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相应立法中对餐厨垃圾管理进行规范,充分考虑代表议案多提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采纳。
建议
出台茅尾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答复:建议列入立法计划研究采纳意见
代表议案:近年来,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受工农业污染、海洋养殖污染等方面影响,茅尾海生态环境日益突出,迫切需要立法保护。钦州市代表团黄远林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茅尾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
审议结果:建议将制定茅尾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列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在立法中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多提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