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内蒙古制造、内蒙古建造、内蒙古服务的品牌影响力将显著增强。”28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副巡视员冯晔如是说。
2017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出台后,内蒙古质监局牵头制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
28日,内蒙古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内蒙古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据了解,内蒙古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从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升的重点任务、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完善质量提升政策和制度等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据冯晔介绍,实施方案对内蒙古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质量基础设施发展提出了7项量化指标。“工业产品质量统计调查合格率、主要农畜产品和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建成国家级质检中心10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
到2020年,内蒙古质量强区建设将取得明显成效,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释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质量需求。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确定了内蒙古11个重点行业质量提升的主要任务,包括增加农林畜牧产品优质供给、提升食品药品质量、提升消费品质量、提升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原材料质量、提升建设工程与项目质量、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旅游和文化体育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对外贸易升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