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生猪产品加工流通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防止染疫猪肉及其产品流入加工企业、流入市场、流入餐桌,东营市食药监局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猪肉产品监督检查。
督促猪肉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猪肉批发商、零售经营业户、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猪肉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正规渠道采购,购进、销售猪肉产品。严禁购进销售来源不明、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等猪肉及产品,采购及入市销售的猪肉合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的,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开展检验,对发现的染疫猪肉、病死猪肉、没有检疫检验证明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要停止加工、销售和使用,采取主动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并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和处理。
对辖区内的猪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特别是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猪肉批发商、贮存猪肉的冷库、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工地等集体食堂,重点检查猪肉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有无检疫检验证明、票据留存是否齐全、猪肉与证票是否相符等,要特别关注来自疫区的猪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猪肉及猪肉制品一律封存,经过检疫确属染疫猪内或检验不合格猪肉的,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查处猪肉加工经营违法行为。要严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不执行、不到位,以及非法采购、销售、使用染病猪肉、病死猪肉、来源不明、没有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走私猪肉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猪肉批发市场以外交易场所、不从定点屠宰企业采购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