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理由戒掉辣条了!”
“辣条界”的“网红”卫龙这次和监管部门杠上了。
8月3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在所抽检的11类食品643批次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2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其中包括卫龙(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多款“辣条”产品。
但卫龙并不认同上述抽检结果。9月4日凌晨,卫龙食品官方微博发声明回应湖北食药监,称其产品完全合法合规。
▲卫龙声明
卫龙称,自2017年开始,辣条产品一直执行各地方标准,其中以河南省和湖南省相关法规为代表。
卫龙表示,公司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现河南省地方标准现行有效,市场上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及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卫龙还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5月14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还在征求意见阶段,现仍在制定中,在国家标准未正式发布之前,公司将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执行。
需指出的是,卫龙在声明中提到的国家标准正是所谓的辣条“国标”。
卫龙辣条8月16日微博内容
中新经纬注意到,此前有关卫龙辣条抽检不合格的微博评论中,有很多网友感到很诧异,表示不相信卫龙会出现卫生不达标的情况,一位网友说:“一直认为卫龙是很好的形象品牌,让顾客失望了!”
▲网友评论
而在这次卫龙回应的微博下面,已经有超过1400条评论,有的网友对卫龙的及时回应点赞,但也有网友认为,卫龙是在和监管部门“抬杠”——“明明白白的检测结果,还犟”。
▲网友评论
事实上,尽管监管部门的抽检是权威的,但卫龙“叫屈”也不是没有原因。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由于辣条这种食品的发展历史并不长,所以关于辣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各地一直存在争议,甚至出现了地方标准相互“打架”的情况。如按照宁夏的地方标准,辣条为方便食品,不得添加甜蜜素,而依据河南省地方标准,辣条执行糕点类标准,允许限量添加甜蜜素。
此前有媒体报道,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6年11月提出调味面制品行业国家标准立项,由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等机构牵头,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制定好辣条的国家标准。据参与专家透露,新标准出台后将会对辣条产业发展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来源:中新经纬、新浪微博)
事件回顾:
近期,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在所抽检的11类食品643批次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2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其中,包括卫龙、谢博士、小鹏食品、香铛铛、钟芹辉等多款“辣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在辣条界,“卫龙”可谓是一个网红品牌,相信不少人吃过该品牌的辣条或见到过其表情包“容我吃包辣条压压惊”。公告显示,“卫龙”品牌的亲嘴烧(红烧牛肉味调味面制品)和小面筋(香辣味调味面制品)均被抽检查出存在违规添加的情况。湖北食药监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
通报信息显示,南漳县东方天天乐购物广场销售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驻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亲嘴烧(红烧牛肉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63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31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
南漳县东方天天乐购物广场销售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漯河卫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面筋(香辣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07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80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
有业内人士表示,山梨酸、脱氢乙酸同属于添加剂,主要用作防腐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弱过量摄入会导致人体新陈代谢紊乱,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和儿童危害更明显。一些食品中山梨酸和脱氢乙酸不合格,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