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酱油里倒出小白虫、刚喝一口就看到虫子的果粒酸奶、吃完才发现底部有异物的八宝粥……这是海宁市市场监管局长安分局消保委一周内连续接到的几起食品类消费投诉。
据介绍,这些纠纷的共同点是消费者开封食用才发现食品有问题。消费者向销售商索赔,但销售商对已开封食品的问题存在异议。那么,对于开封的问题食品,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在包装类食品中,消费者往往只有打开包装,才能发现是否有瑕疵。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包装一旦被打开,就很难界定是哪方责任,且目前“开封不检”是所有食品检测机构的规定,即对于异物是否出自该食品也就无法有权威鉴定。对于一周内连续接到的这些食品类消费投诉,消保委工作人员在向消费者说明政策的同时,也提醒厂商善意对待消费者投诉,“消费者购买你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去投诉,是出自对你的产品的喜爱和信赖,绝大部分消费者不可能把杂物掺进饮料或食品中,再来向你索赔。”最终,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相关被投诉厂商出于对企业品牌和信誉考虑,以退一赔十的折现或实物给予消费者赔偿。
在人们的日常消费中,确实存在着“问题食品开封后维权难”的问题。对此,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一方面,如果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不仅要保留有问题的食品,还要保留好包装袋、购物小票等,以便与厂商交涉;另一方面,厂商在生产经营食品时,需树立企业品牌,担起社会责任,规范产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