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题为《辽宁:疫区病牛外流导致炭疽传染病异地传播》的视频信息在鞍山人的朋友圈疯传。经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调查核实,该视频为2011年鞍山处理炭疽疫情时的视频,鞍山自2011年以后未发生炭疽疫情。该视频为不实视频。“现在牛肉还能不能吃?”“是不是又出现炭疽病了”……近日,一则题为《辽宁:疫区病牛外流导致炭疽传染病异地传播》的视频信息,在微信群等网络媒体大量传播,内容为:辽宁省卫生厅介绍,8月6日,辽宁鞍山海城市牛庄镇南关村发生牛炭疽病,随后陆续出现人皮肤炭疽病例。在鞍山市从1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牛、马、驴和羊等大牲畜的调运和交易后,远离疫源地100多公里之外的丹东东港市也出现5例炭疽病例……经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调查核实,该视频信息为2011年鞍山处理炭疽疫情时的视频,近日却在网络媒体上被散布传播,引起很多市民转发甚至恐慌,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鞍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表示,动物疫情信息应由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发布,私自发布、散布动物疫情信息是违法行为,对网络造谣传谣和利用网络散布传播虚假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据了解,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