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8月15日,沂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8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沂源县经济开发区儒林集正鑫大酒店等被处罚。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盈佳超市(陈风玲)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沂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5元并罚款2600元;沂源县经济开发区儒林集正鑫大酒店(张传忠)未依法取得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被沂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沂源县悦庄镇相义面粉批发部(陈守真)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被沂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99元,上缴国库并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沂源县白现柱豆制品加工坊(白现柱)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留存相关凭证,被沂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款2500元,上缴国库;沂源县悦庄镇郑家豆腐坊(宋爱红)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被沂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沂源县千千豆腐坊(白现美)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留存相关凭证,被沂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款25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