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畜牧兽医局网站消息,辽宁省畜牧兽医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有关情况。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及时发布封锁令,设置消毒检查站,对疫点、疫区内存栏的8116头生猪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严格消毒。到目前为止,疫情仍控制在沈阳市,省内其他地区未发现异常,本次疫情得到稳定控制。
8月3日11时,经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五五社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为我国首次发现该疫情。
农业农村部发布了Ⅱ级疫情预警,副部长于康震到达沈阳疫区,并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控工作。省畜牧局立即行动,监督和指导沈阳市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以根除疫情为目标展开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组织全省开展疫情排查。沈阳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沈北新区政府及时发布封锁令,设置消毒检查站,对疫点、疫区内存栏的8116头生猪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严格消毒。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停止沈阳全市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猪肉产品外运,防止疫情传出。农业农村部专家组紧急开展了疫情追踪溯源工作,疫情溯源工作仍在进行。到目前为止,疫情仍控制在沈阳市,省内其他地区未发现异常,本次疫情得到稳定控制。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通报了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省委省政府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疫情防控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形势,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方针,打好疫情歼灭战,将疫情损失减到最小,将影响降到最低。省政府召开全省非洲猪瘟紧急防控工作会议,提出了5项措施和6点要求,全力做好疫情的处置工作。
二是对疫区处置以根除为目标。采取果断措施,重点突出“坚决、快速、干净、守住”八字原则。在沈阳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公安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对疫点、疫区内存栏生猪快速彻底进行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不留隐患,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并在交通要道设置检查站,对过往人员车辆严格消毒,阻止生猪及其产品外运。
三是依法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农业农村部授权,8月3日15点,我局在官网上发布了有关疫情发生及处置信息。认真分析社会关切,多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科普宣传,发布疫情防控问答,普及防控知识,为公众答疑释惑,消除不必要的恐慌。
四是国家、省、市、区密切协同。农业农村部先后派出30多名专家指导辽宁的疫情处置、追踪溯源等工作。省级成立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各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我局成立了6个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工作组,协调部署全省畜牧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沈阳市、区两级政府组织畜牧、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国家、省、市、区四级形成合力,确保了疫情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开展疫情排查和疫情追踪溯源。组织全省对养猪场(户)、生猪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全面彻底的疫情排查,启动疫情日报告制度。截至8月14日,全省已排查存栏生猪3554万头次,采集各类样品计10791份送国家参考实验室检测,检出阳性样品22份,阳性样品来自沈阳市。对在疫情追溯和应急处置中存在疫情风险隐患的1479头生猪全部进行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现已查明,发病户张某曾于7月5日从浑南区高坎镇小仁境村王某家买入45头生猪。农业农村部专家组在王某养猪场的粪便样品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经公安部门连夜对王某询问,交待最后一次引猪,是3月24日从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单某处购进100头小猪,加上原有猪当时总计存栏约280头,4月份猪群陆续出现发病死亡后开始出售,除卖给张某45头外,其余卖给经纪人,去向已查清。公安部门以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已依法对王某等6名相关人员予以刑事拘留。
六是切断可能的传播途径。据流行病学调查,存在疫情风险的养殖户多为外地来沈务工人员,猪舍位于城乡结合部,位置隐蔽,以饲喂泔水和餐余垃圾为主。根据农业农村部专家组要求,疫情处置期间,全省加强了对作为饲料用的泔水或餐余垃圾管理,暂停使用泔水和餐余垃圾饲喂生猪,切断可能的疫情传播途径。
七是严格检疫监督,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省外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申报、指定通道通行及隔离检疫等制度。严格按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省内动物移动监管。全省各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对过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查验,坚决杜绝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进出我省。
八是保障信息畅通,实事求是。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流调和排查中出现的新情况。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称,到目前为止,疫情仍控制在沈阳市,没有蔓延扩散。在辽宁省的疫源也已查清,现正在以疫源为中心,继续向来源和出口两端溯源和追查,下决心根除疫情。下一步,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努力将疫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在农业农村部专家组的指导下,密切各部门、省市县之间配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继续指导沈阳市做好疫区后续监管工作,严格限制生猪及产品移动,加强消毒。
三是在农业农村部专家组的指导下查清疫情源头,不放过任何疑点、不放过任何线索、不放过任何源头。四是组织全省继续开展疫情排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按规定处置,流调工作追溯到哪里,应对措施就跟到哪里,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是密切关注生产形势,加大监测预警力度,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报,按规定指导养殖业主科学组织产销。
六是继续坚持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