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检察院对辖区内外卖网站及网络餐饮外卖商家情况进行梳理对比发现,与前两个月相比,网站及商家基本能做到按要求及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这得益于该院今年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据了解,该院干警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部分外卖平台上餐饮外卖商家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灵山县某外卖平台入网外卖商家均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公示;另一外卖平台有68家外卖商家没有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5家没有公示营业执照,5家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这些外卖商家已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针对涉及较多餐饮商家不按规范经营的情况,今年5月,该院向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监管,规范外卖市场,并督促该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和措施。该局召开网络餐饮服务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集体约谈会,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平台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同时出台灵山县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最后全面开展经营者主体资格检查,针对线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实体店检查,查看证件是否一致,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情况。
另外,该院办案人员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联系,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联系。目前,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检查线下实体加盟商家150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