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传的“三定”方案来看,原工商部门的调整最大。原工商总局共有13个内设机构,而现在,这些内设机构基本不复存在,并新设了信用监督管理、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等司局。
在食品监管层面,“三定”方案分设五个司局掌管食品安全,在市场监管总局 的27个司(局)中占了近1/5。而原来的食药监总局中,直接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只有四个司。
缪宝迎提醒南方周末记者,史上首次单独设立化妆品监督管理司,堪称“开创性”突破。
8月9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悄然在网上流传。
尽管官方还未正式发布这两份文件,但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等多位业界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份方案颇为可信。
在流传的文件中,市场监管总局,这个新组建的正部级机构人员编制805人,比原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等几个部门相关人员“物理相加”人数有所减少,最终设立司局27个。
而副部级单位国家药监局,机关行政编制216名,下设9个司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管,研究拟定鼓励药品、医疗器械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
原本,按照3月底国务院机构改革推进会提出的“时间表”,中央机构“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方案,将在6月20日前报批印发。但大限早已过去,“三定”方案却迟迟不见动静。
“机构到底如何设置,各自履行怎样的职责,三个部委的资源如何整合,这都是系统内工作人员关心的大事。”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感叹,“靴子终于落地了,好事。”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中办和国办于7月29日正式批准了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的“三定”方案,比计划延迟了整整40天。
在长期关注机构改革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看来,此次的监管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简政放权,所以专门成了行政许可司;加强监管,总局层面拥有稽查执法权;优化对企业和消费者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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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大调整
3月的这轮机构改革,被外界认为是历次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不仅将传统的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局的职能合并,还将反垄断、标准化等职能也并入其中,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实现了除金融之外的一般性市场监管的大统一。
从流传的“三定”方案来看,原工商部门的调整最大。原工商总局共有13个内设机构,而现在,这些内设机构基本不复存在,并新设了信用监督管理、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等司局。
“信用监管部体现的是对新型监管工具应用的创新,网络交易监管则体现出对新兴业态和领域的及时跟进。”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分析,这也预示着,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把信用监管和互联网交易监管作为工作的重点部分。
此外,不再单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但“消费者维权工作被纳入各业务司局,反倒说明国家对这块工作更重视了。”刘俊海说。
质检方面,此前,质检总局对国家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实施管理。国家认监委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家标准委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而“三定方案”显示,这两大机构已转变为机关内设司局。“自主性受到挑战,但与其他市场监管工作协调增强。”胡颖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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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超出预期”
在食品监管层面,“三定”方案分设五个司局掌管食品安全,在市场监管总局的27个司(局)中占了近1/5。而原来的食药监总局中,直接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只有四个司。
在多个部门合并、尽量压缩内设机构的背景下,食品安全的直接工作司局数量不降反增,这多少有些出乎业界意料。
“食品安全监管内设机构设置总体超出预期,体现出中央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胡颖廉说。
刘鹏分析,此次“三定”方案明确,市场监管总局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这说明食品安全战略在未来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中仍居于重要地位。
超市里的食品将面临新的监管格局。视觉中国图
食品相关的内设机构中,新增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这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原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三司的职能,但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召回和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职能。
“这种变化预示,一方面在未来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中,抽检的作用和地位将会进一步增强;同时召回制度以及与卫生健康部门的食品安全标准协调方面的工作将会进一步加强。”刘鹏分析。
此外,特殊食品由原先的注册管理司“升级”为安全监管司,职责中增加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对特殊食品风险进行研判等。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这意味着,“保健食品的工作重心从注册转向了产品上市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在3月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并没有明确特殊食品将划入市场局还是药监局。此番机构设置也意味着,特殊食品彻底与药监部门划清了界限。
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外界曾有担忧,撤销食药监局、将食品划入大市场监管,是否会削弱高风险食品、健康产品的监管。看上去,担忧似乎基本得到了解决,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没有出现明显弱化。
但主张继续观望者众多。“要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仅仅从一份三定方案中还无法看到结果。”王大宏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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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和专业性培育,如何兼顾?
市场监管总局机关行政编制80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20名。而原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的机构编制人数分别为300人、379人和345人。合并后,人员总数减少了200多人。
“既有的精简一些,还有部分并入了其他部委机关,当然也有少部分编制从发改委、商务部并入。”刘鹏说。
从职能上看,市场监管总局确实是一个相对较大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职能转变——深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刘俊海解释,这些年,原工商部门废除了最低注册资本、取消了法定验资程序,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释放了改革活力。“但如果说简政放权的得分优良,那事中事后监管只勉强及格。”
2013年推动原工商总局改革时,刘俊海就一直强调,“投资兴业和交易安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但在实际中,原工商部门在简化企业开办手续上下足了功夫,对披着骗子外衣的企业却有所疏忽。“有些企业穿着互联网马甲,欺诈公众,有些教训非常深刻,值得监管部门反思。”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此次的内设机构中,新增了执法稽查局、信息宣传等部门。
执法稽查局负责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国性影响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案大要案工作,并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一位地方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执法稽查局的设立,意味着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始全面推行综合市场监管执法改革,优点在于“覆盖面宽,执法人手明显增多”。但缺点亦明显,磨合需要时间,除了工商流通管理,其它领域的专业性都很强。
胡颖廉亦这样认为。设立这些部门有利于各项监管权力分力和制约,但“满足各领域的专业性培育是个难题”。
但在刘鹏看来,这个问题并非完全不能解决,“综合执法体制下面也可以进行有重点的分工,对于高风险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最好能够专人专岗,保持相对较高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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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个化妆品监管司成立
和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同日流出的,还有国家药监局的“三定”方案。
国家药监局下设9个司局,比外界之前的预期要少。其中,和药品直接相关的的只有2个司局——药品注册管理司和药品监管司;医疗器械则从原来的一个司局变成两个司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
原有的稽查局也被撤销,具体办案将分散到各个业务司局,具体执法稽查职能可能交由市场总局统一履行,以及由省里来负责。
但在南通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缪宝迎看来,国家对药品的监管并未弱化。“未来国家药监局的重点在于药品的注册审批,而非流通环节。”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药监局的职责分工,中央和省市县在药品安全方面的事权责任清单划分更加清晰——国家药监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监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这有利于指导下一步的省级药品监管和地方市场监管改革,要求将不同环节的药品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刘鹏分析。
缪宝迎提醒南方周末记者,史上首次单独设立化妆品监督管理司,堪称“开创性”突破。
2013年之前,化妆品由质监和卫生部门分头管理。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化妆品由食药监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管理。
“此前,化妆品并没有被当作重点品类管理。”缪宝迎坦言,化妆品和药品无论从监管风险还是监管要求,都有很大差别,但长久以来却被纳入同一个司管理。
1990年,《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正式实施。28年来,化妆品行业快速发展,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公众的需求也日益增强,但时至今日,修订版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仍迟迟未完成。
缪宝迎预测,省一级的机构改革中,可能也会单独设立化妆品监管部门。
原本,按照中央的要求,省市级的“三定”方案应该在2018年年底之前敲定。但多位专家指出,考虑到中央机关编制出台已经推迟了一段时间,省市级调整也会适当推迟,所有层级的改革预计将于明年年初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