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沈阳市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目录》(草案)和《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草案)。
《沈阳市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目录》(草案)中包括: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食品添加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散装食用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草案)中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食品包括:乳制品、罐头制品;酒类(非固态发酵工艺生产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其他酒、食用酒精);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速冻食品;原糖;味精;冷冻海水鱼糜制品;食品添加剂;酵母;碳酸饮料;不适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