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网红小吃“耳光馄饨”创始人之一潘南云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一公司疑恶意抢注“耳光馄饨”字样商标,号称与同名网红小吃创始人潘氏家族合作,借此对外招商加盟。
“很多人联系到我问我这件事,我都回答他们,那是假的‘耳光馄饨’,他们用我的故事去招商,骗人家的钱。” 潘南云说。
耳光馄饨成立于1997年,由江苏宜兴人潘国仙、潘南云在上海肇周路小弄堂一手创立,凭借号称“打耳光都不放过”的荠菜鲜肉馄饨和炸猪排走红网络。
澎湃新闻调查发现,2018年5月以来,“上海再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再高公司)在网上发布大量“耳光馄饨”招商广告,并设立“官网”,以肇周路“耳光馄饨”的名义,对外以10万元加盟费招商。
再高公司一名王姓经理告诉澎湃新闻,其上级公司为香港美亚投资管理公司,“(已)拿到耳光馄饨商标,说白了,大家都是冲着这个品牌的网红效应来的。”
上海博欧律师事务所王喆律师认为,再高公司员工在招加盟者时,称自身即“上海肇周路的耳光馄饨”,“搭便车”的意图明显,误导消费者,有虚假宣传之嫌。
再高公司共和新路“耳光馄饨”门面。 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摄
一公司以网红小吃之名招加盟者,创始人“辟谣”
据潘南云反映,再高公司谎称已将原肇周路“耳光馄饨”收购,开放招商加盟。
张扬(化名)差点上当。他告诉澎湃新闻,2018年7月初,他在头条号上看到一则“耳光馄饨”招商广告,遂与对方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只需要交10万元即可加盟,“(对方说)上海开放20个加盟名额,和我说已经收购了上海肇周路的‘耳光馄饨’,二者属于合作关系,但没有给我看任何的书面材料。”
张扬出于谨慎,通过肇周路“耳光馄饨”外卖包装印制的电话号码,联系到该品牌创始人潘国仙和潘南云,才得知耳光馄饨并未在上海开启招商。
随着向潘南云询问加盟的人越来越多,不得已,潘南云在“耳光馄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声明,称耳光馄饨成立于1997年,并于2016年开始连锁化经营,“为了保证产品品质,坚守传统味道,耳光目前没有开放加盟授权,也并未在抖音、头条号等平台发布任何相关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明鉴。”
澎湃新闻登陆百度以“加盟耳光馄饨”为关键词搜索,搜索结果排名第一的是名为“耳光馄饨官网”的网页,潘南云向澎湃新闻确认,该官网并非他们运营。
点击进入“官网”后,在显著位置写有加盟信息,品牌为“耳光馄饨”,并标注有“上海网红麻酱馄饨”字样,公司信息则显示为“上海再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澎湃新闻拨打页面显示的“加盟热线”,一名自称王经理的男子接通了电话,其对澎湃新闻称,再高公司的上级公司美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已将上海肇周路“耳光馄饨”品牌收购,并独家授权再高使用该商标,加盟费10万元,并开放区域代理。澎湃新闻询问其与潘南云所创立“耳光馄饨”有何关系,对方回答:“我就和你这么说,我们是他们(肇周路耳光馄饨)的合伙人。”
再高公司所称“收购耳光馄饨”的说法,被潘南云否认。
潘南云告诉澎湃新闻,再高公司负责人曾找他,“说他们已经注册了‘耳光馄饨’的商标,要和我合作,还要500万收购我的店,我说不可能的。”
再高公司的招商宣传页面,用肇州路耳光馄饨宣传语“好吃到打耳光都不放手”。 网页截图
“经理”改口称未与网红“耳光馄饨”合作,律师:涉虚假宣传
澎湃新闻多次采访上述再高公司王姓经理,他透露,美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美亚投资)是其上级公司,“已经独家授权我们公司使用‘耳光馄饨’这个商标了。”根据工商信息,再高公司执行董事名叫王伟,而香港公司注册处信息显示,美亚投资登记董事同样名叫王伟。
澎湃新闻登陆中国商标网,以“耳光”为关键词检索发现,2012年至2018年的6年间,美亚投资曾在6年间6次注册不同分类的“耳光”、“耳光馄饨”及“肇周路”字样商标。如2018年1月31日,申请注册“耳光馄饨”图样商标;2018年6月21日申请注册“肇周路”字样商标,国际分类43(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王姓经理称,美亚投资此前注册的“耳光馄饨”图样,已投入使用于再高公司在上海共和新路2088弄5号开设的一家“耳光馄饨”实体店中。
澎湃新闻前往探访发现,该店面设于街边,上部挂着“再高ZAIGAO餐饮创业孵化基地”的广告牌,下方挂有白色“耳光馄饨”招牌,并标注“上海网红麻酱馄饨”,商标字样和图形与美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相同。
进入店里,点餐服务台同时售卖包括“耳光馄饨”在内的多种小吃,如“包大祥”上海生煎和“飞机侠”便当、“许愿茶”。在收银台显著位置摆着一个“授权证书”,上标有“耳光馄饨”商标图样,写着“兹授权使用上海再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耳光馄饨’品牌”。
“除了我们这家店以外,所有的‘耳光馄饨’店面都是假的!”王姓经理称。
对此,肇周路“耳光馄饨”创始人潘南云则称,耳光馄饨于2016 年11 月开始连锁经营,在上海有黄家阙路店(原肇周路店)、安远路店、大沽路店、五角场悠迈广场店、云南路淮海国际店、新天地店(即将开业)、虹口店(即将开业),而再高公司开设共和新路店纯属“山寨”。
当澎湃新闻向王姓经理说明该店经营的并不是经潘氏家族授权的“耳光馄饨”,其说法与澎湃新闻询问招商加盟事宜时截然相反。
王姓经理承认并未与肇周路“耳光馄饨”合作,“目前我们拿到了这个品牌的商标,馄饨大家都会做,我们自己会升级产品,说白了,大家都是冲着这个品牌的网红效应来的,对吧。”
上海博欧律师事务所王喆律师认为,再高公司员工在招加盟者时,反复强调拥有实体店铺,并一再主张自身即“上海肇周路的耳光馄饨”,“搭便车”的意图明显,误导消费者,有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之嫌;且根据现有资料,再高公司与受误导加盟者签订的所谓“加盟协议”,也有“空手套白狼”之嫌,法律上存在欺诈的可能性。
“他们空有‘耳光’两个字,没有我们的核心、我们的味道,说到底还是拿我的故事去骗钱!”潘南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