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我县召开禁养区养殖环境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全县12个乡镇(街道)动物防疫站站长及县环保局、畜牧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畜牧水产局侯鹤鸣副局长对全县禁养区养殖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与会人员落实三个方面的工作责任。一是各乡镇(街道)对照临政办发〔2017〕4号文件有关规定,细化量化禁养区范围,并绘制区域红线图;二是按照生猪存栏50头、家禽存笼2000羽的标准,摸清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情况;三是坚持“周巡查、月报告”制度,严格养殖准入审批,严厉打击退养户返养行为,依法强制关停禁养区内的污染养殖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