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一直以来都是大伙特别关注的。近日,《陕西省肉制品小作坊生产管理办法》出台,从原料购进、卫生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肉制品小作坊生产销售行为。
今天(7月30日)上午,记者跟随食药监工作人员在一些便民市场进行了走访检查。在西安明德门一家卤制品门店,工作人员首先查看了店面相关许可证、人员健康证,并对店内的进货、销售台账进行了检查。
西安市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延堡所所长程道宽:“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先看这个店卫生,第二点看,加工的肉制品储存场所,是在加热还是真正具备了冷藏功能,有没有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有没有健康证,这些按要求都是在墙上公示的。”
记者注意到,这家店面悬挂有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此外,冰柜、包装盒以及紫外线灭蝇灯等储存、卫生设备都很齐全。而这些,其实也是大家在选购前应该留心查看的。
顾客:“主要看上卫生跟味道了。”
按照《陕西省肉制品小作坊生产管理办法》规定,肉制品小作坊卤制、凉置、内包等关键工序应在独立区域进行,入口应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要求不在生产加工点现场销售的肉制品应包装后销售,为避免可能受到二次污染应采用简易真空包装。配送、销售肉制品时,要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周转箱和冷藏、防尘、防蚊虫功能的销售柜。同时强调,肉制品小作坊禁止采购、使用注水、注胶、病死等来源不明的畜、禽、兽肉类。禁止使用工业亚硝酸盐、工业松香等非食品原料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肉制品。 据了解,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肉制品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将从8月23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