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6日台湾地区法源法律网讯,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71488593号公告,公布三氯杀螨醇等11种禁用农药名单及25%的乙酰甲胺磷等6种限用农药的使用方法及使用范围。其中三氯杀螨醇、8%甲基砷酸钙可湿性粉剂、甲基砷酸铁等9种农药,自2018年8月1日起禁止制造、加工、分装、进口、出口、销售及使用。35.2%甲基砷酸钠溶液及45%甲基砷酸钠溶液等2种农药,自2018年8月1日起禁止制造、加工、分装及进口,并自2019年2月1日起禁止出口、销售及使用。25%乙酰甲胺磷乳剂、75%乙酰甲胺磷水溶性粒剂、75%乙酰甲胺磷水溶性粉剂、50%乙酰甲胺磷可湿性粉剂及30%乙酰甲胺磷乳剂等5种农药,自2018年8月1日起删除用于水稻的使用方法及范围。8%乙菌利自2018年8月1日起删除其使用方法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