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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停售近千斤校园“五毛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山西青年报
核心提示:7月25日,山西省食药监局传来消息,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截至6月底,共检查涉及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270家、食品经营企业 (含小经营店、小摊点)9414家,发现问题2143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25份,下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492.98公斤,退回已销售不合格食品5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79公斤,立案查处19件,涉案金额1.06万元,罚没金额4.835万元。
  7月25日,山西省食药监局传来消息,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截至6月底,共检查涉及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270家、食品经营企业 (含小经营店、小摊点)9414家,发现问题2143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25份,下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492.98公斤,退回已销售不合格食品5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79公斤,立案查处19件,涉案金额1.06万元,罚没金额4.835万元。
 
  超期食品未及时处理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从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入手,根据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特点和工艺要求,重点检查食品生产者是否按许可条件生产加工,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严格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是否可能存在高油高糖高盐或甜味剂、防腐剂超标的问题,是否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严格出厂检验,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
 
  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按照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相关手续是否齐备,进销台账内容是否完整、清晰,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对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销售“五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两超一非”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假冒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食品以及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通过检查发现,我省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销台账不完整、不清晰等问题。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存在对临期食品处置方法不当,甚至不能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问题,缺乏食品安全常识。
 
  追根溯源 安全可查
 
  此次整治以城乡结合部、乡镇、边缘村社等食品安全易发地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对区域内的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店、小摊贩等开展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掌控“五毛食品”销售商分布情况,登记经营品牌信息,建立“五毛食品”专项监管台账。
 
  同时,以校园及周边 “五毛食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作为重点场所,实行追根溯源,确保“五毛食品”来源安全可查。对存在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超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问题的不合格食品,一律责令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下架停售或者停业整顿。
 
  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经营环节的,督促销售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监督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回或销毁工作;涉及生产环节的,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核查,督促其采取召回、封存和销毁不合格食品等措施。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属于辖区外的,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属于我省范围的,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通报,立即核查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省食药监局部分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中小学生缺乏食品安全鉴别能力,缺少自我保护意识,购买食品时基本不会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给一些不法食品经营者以可乘之机;而一些食品经营者往往不会主动提供发票和小票,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
 
  对此,我省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常抓、抓反复”的长效机制。同时,与教育、城管等相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街道办事处联合对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齐抓共管,有效形成“监管、震慑、宣传、教育”的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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