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白沙县食药监局获悉,近日,该局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检查食盐零售单位127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
据了解,此次专项,该局对全县食盐零售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登记零售单位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检查所经营食盐的品种、规格,执行标准及碘含量标准,食盐小包装是否有明显的加碘盐标识或未加碘盐标识,碘盐所标注的碘含量是否在我省标准范围18-33mg/kg内;检查食盐进货查验记录等;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从非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食盐、从事食盐再批发、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贩卖假冒碘盐和劣质私盐等违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规模偏小的食盐零售单位零售单位未从食品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暂未发现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贩卖假冒碘盐和劣质私盐等违规违法行为。目前,该专项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