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安徽省食药安办通报了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督查结果。截至目前,全省共责令整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0家次,查办各类案件1829件,责令停播食品保健食品广告38条次,关闭非法网站3家。
省市联动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采取省级抽查和市级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督查组由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网信办等部门人员组成,对淮北、淮南、池州和安庆等4市开展实地检查;合肥、蚌埠等12市参照省级模式成立督查组,按照要求分别对指定市进行了实地互查。
各督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共随机抽取32个县(市、区)的38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54家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各市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反馈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整治成效明显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整治重点,狠抓任务落实,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9月份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6937家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4957家次,发现问题产品数(批次)216个,责令整改企业120家次,查办各类案件1829件;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广告62366条次,责令停播38条次;监测筛查网站3100个,第三方平台184家,关闭非法网站3家;公安机关侦破食品药品案件6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55名,涉案金额价值3亿余元。其中,淮北市“张某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滁州市网上批发和销售假冒冬虫夏草案,被公安部定为挂牌督办案件。
紧盯问题整改
本次督查也发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对会议销售等非实体经营方式监管成效不明显、对网络组织销售和发布广告的监管能力仍需加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不够等问题。
我省食药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最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照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抓好整改,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一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或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加大日常监管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组织力量重点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违法违规营销问题;严厉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健康养生讲座、专家热线、上门推介等形式进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审查、登记、检查、报告等管理责任。紧紧围绕整治工作重点,不断加强案件查办,及时曝光违法信息,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持续用力常抓不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