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宽府火锅,因炼制口水油销售给顾客,被执法部门依法停业整顿3个月。针对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近日,杭州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实施意见》于7月8日起正式施行。杭州全面启动食用油的全链条监管,对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均列出负面清单。
按照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3个环节,《实施意见》中分别作出“禁止生产者向经营者销售,禁止经营者采购销售,禁止餐饮服务者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的散装食用油”的规定,尤其明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禁止经营散装食用油。
不仅涉及传统的食用油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实施意见》中将网络经营、跨境电商等新型业态以及进口食用油、餐饮煎炸油一并纳入监管视线。
此外,为了突出保护特定群体的用油安全,《实施意见》中将全市302家社会养老机构、3000多家建筑工地、偏远地区学校(含幼儿园)、小餐饮和小食杂店作为防范地沟油流入市场的重点,着重强调落实民政、城乡建委、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共同努力保护特定群体的用油安全。
在生产、经营、餐饮、进口等各环节的食用油抽检工作基础上,杭州将重点检测重金属、黄曲霉毒素、溶剂残留、塑化剂等安全性指标以及煎炸油极性组分等理化指标。针对不合格的生产经营者,有关部门将给予曝光、通报典型案例,倒逼其规范生产经营。
据悉,《实施意见》将杭州本地食用油生产单位(含小作坊)62家,食品经营者72,000余家(其中散装油经营者53家),餐饮服务单位56,000余家,本地主要网络食品经营平台6家,定点屠宰企业6家,食品进口企业55家以及涉及餐厨废弃油处理企业均纳入监管范围,构筑全市食用油质量安全全链条的综合监管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