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兽用抗菌药监管,深入贯彻实施《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兽用抗菌药物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2018年7月13至17日,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召国带队,组织局组织局质量安全监管股、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业务骨干,分两个检查组,重点监测各乡镇兽用抗菌药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本次对全县了7家兽药经营店、50家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假兽药、劣质兽药等违禁药品。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兽药经营行为,净化了兽药市场,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和动物性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