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提升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在党委的食品安全领导方面,《意见》明确了党委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建立制度等6项责任;在政府的食品安全行政责任方面,明确了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等10项责任;在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共同责任方面,明确了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参与定制食品安全规划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等9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