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城市开展食品“三小”整治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提升,2018年底前建城区创建“三小”示范店1000家,形成符合临沂地方特色的示范方阵,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市食品“三小”学有标杆、全面提升,两年内实现达标率100%。
7月11日,临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首批通过验收标准的300家食品“三小”示范店授牌。据了解,此次整治提升对象为临沂市建城区范围内的“三小”业态。按照整治提升工程要求,坚持摸底调查先行、整改提升跟进、示范创建带动的工作思路,将“三小”分布情况、开办主体、房权归属、设施情况、经营状况、环境卫生等事项逐一登记造册。按照“取缔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将“三小”分类梳理,逐一制订整治方案,“一店一策、分类施治”,采取部门定标准、街道抓落实、社区管督办的措施,运用经济、行政等各类手段,定向施治,合力攻坚,全力整改提升,使城区内所有“三小”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整洁“六项标准”要求。对不达标者一律予以取缔。
在整治提升的基础上,开展“千家”示范店创建活动。示范店要严格达到六项标准要求,同时要具有先进的餐饮管理理念,具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具有鲜明的示范引领效应,才能被列为行业标杆,成为示范店。力争用6个月时间创建1000家“三小”示范店,打造符合临沂地方特色的示范方阵。
根据要求,各区食安办根据提升改造情况,及时上报拟创建示范店名单,7月份起,市食安办根据上报情况,随时组织人员对拟申报示范店开展现场评审,按照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品店示范创建现场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者,由市食安办授予示范店牌匾。对已授牌的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示范店将收回示范店牌匾,并予以曝光。
沂蒙晚报记者 高红红 通讯员 刘英 翟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