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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提醒企业进口酒花需获评估审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0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核心提示:日前,海关总署公布了2018年5月未准入境的食品化妆品信息,其中一批英国进口的酒花颗粒因未按要求提供证书及合格证明材料在珠海口岸被拦截。为此,拱北海关提醒进口商,进口酒花需获评估审查。
   日前,海关总署公布了2018年5月未准入境的食品化妆品信息,其中一批英国进口的酒花颗粒因未按要求提供证书及合格证明材料在珠海口岸被拦截。为此,拱北海关提醒进口商,进口酒花需获评估审查。
 
  据介绍,酒花在《本草纲目》中称为蛇麻花,是一种多年生草本蔓性植物。1079年,德国人首先在酿制啤酒时添加了酒花,从而使啤酒具有了清爽的苦味和芬芳的香味。此后,酒花被誉为“啤酒的灵魂”,成为啤酒酿造不可缺少的原料之一。
 
  今年5月,拱北海关在洪湾港对该批英国进口酒花颗粒产品进行报检审单时发现,该品种及原产国不符合我国植物源性产品的有关评估审查要求。工作人员随即对该批货物予以拦截并作退货处理,涉及产品重200千克、货值2692欧元。
 
  为严防未获检验检疫准入的植物源性食品进入我国,海关总署对进口植物源性食品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并动态更新《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根据我国进口食品的相关规定,肉类、水产品、植物源性产品等相关食品从境外进口前,企业需先确认其是否已获得我国检验检疫评估审查。拱北海关提醒进口商,在进口相关产品时,需关注是否已进行评估审查并符合要求,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请选购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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