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省食品生产环节共排查食品生产企业5667家,发现隐患单位544家;排查食品生产小作坊1326家,发现隐患单位444家。食品销售环节共排查食品销售经营者121002家,发现隐患单位5261家;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5278家,发现隐患单位756家。其中,排查婴幼儿辅助食品销售者8359家,发现隐患单位335家,排查学校周边食品销售者11700家,发现隐患单位75家。排查食品销售摊贩1326家,发现隐患单位216家。食品消费环节共排查学校食堂8139家,发现隐患单位654家;排查为学校提供供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7家,发现隐患单位4家;排查校园内及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含学校食堂)8429 家,发现隐患单位1082家;排查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2932家,发现隐患单位535家。排查小餐饮和餐饮服务摊贩共21420家,发现隐患单位2342家。
从排查情况来看,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有的食品经营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餐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加工设施设备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等问题需要强化管理;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等方面意识不强。对隐患排查时发现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方局督促企业认真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做到排除一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一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努力促使安徽省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