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5日-6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为期15天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此次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915人次,检查企业4692家,排查隐患739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09份,立案查处56件,罚款7.82万元。排查治理的范围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所有环节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去年以来监督抽检发现问题的企业。
压实各方责任 解决突出问题
排查治理工作重点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7年以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和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为主,与今年以来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制定了“问题台账、分类化解、领导领办、问题追溯、销号管理”措施,要求各地认真总结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特点和问题发生规律,以问题整改落实为核心,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发生。银川市、石嘴山市在排查隐患时紧扣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60大庆的主要接待地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展开;青铜峡市、永宁县、贺兰县将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环境条件差的“小作坊”风险排查纳入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整治范围;吴忠市将学校食堂作为重中之重,狠抓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和发现问题整改;固原市紧密结合3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
督查到边到脚 狠抓问题整改
6月25至27日,自治区局6名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导组,对2个地级市12个县(区)日常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为期2天的“回头看”督查,每个组督查随机抽取不少于25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现场督查中看到,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餐饮和食品销售网点都统一张贴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印发的《宁夏旅游景区食品销售日常管理暂行规定》和《宁夏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销售日常管理暂行规定》,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餐饮单位全部做到了持证经营,全部实施了“明厨亮灶”,食品留样和索证索票制度普遍执行较好。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局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突出问题“回头看”督查通报》形式向各地进行反馈,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对严重问题隐患,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问题企业立即整改。根据2018年上半年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整治及风险监测暴露出的问题,自治区局于6月29日组织由5个地级市局、10个县(区)局、23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参加的问题产品生产企业专题约谈会,通报2018年食用植物油塑化剂风险监测情况,邀请专家进行风险分析讲解培训,提出了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要求。
自治区局将在今年下半年继续开展地产食品和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加强内部管理上狠下功夫,做到经常培训法规标准,经常检查制度落实,经常整改存在问题,夯实企业管理基础,积极主动排查隐患,防控风险。高度重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对风险隐患进行排序,进行分析。特别是对同一产品、同一企业多次发生的问题,紧盯不放,一追到底,切实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