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因未按规定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审查,武安市两家公司被行政处罚。
武安市振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义务,先后让武安市武安镇贾贵安小吃店、武安市武安镇花甲米线店两家小吃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件情况下,加入该公司代理的“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进行网络餐饮服务活动,从中收取平台服务费共453.13元。
武安市邦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尽到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义务,让武安市武安镇贾贵安小吃店、武安市武安镇花甲米线店、武安市武安镇馋小喵小吃店三家小吃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件情况下,加入该公司代理的“美团外卖”网络订餐平台进行网络餐饮服务活动,从中收取平台服务费共3195.13元。
根据有关规定,相关部门依法对武安市振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53.13元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武安市邦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95.13元并处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