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是动物检疫工作的法律凭证,是衡量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标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动物检疫证章标志领取、发放等管理台账的通知》(温牧〔2015〕13号)文件规定,苍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工作安排,由两名监销人员仔细核查超过两年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数量,并逐条填写《温州市动物检疫证章标志销毁登记单》相关内容,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拉到苍南县垃圾发电站统一作销毁处理。
本次共销毁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信息追溯凭(每本50张)703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9907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12038张。
为了规范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苍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7年9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的通知》,制定了证章标志专人领取、专人管理、专柜上锁存放、专册登记和证章领取实施交旧领新等制度,从而杜绝了异地开证、倒卖证章标志、违规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