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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开展餐饮环节自制药酒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核心提示:近期,部分地区出现因饮用自制药酒导致的多起食物中毒事件。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近日,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环节自制药酒专项检查。
      近期,部分地区出现因饮用自制药酒导致的多起食物中毒事件。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近日,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环节自制药酒专项检查。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提供自制配制酒的,所用酒类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泡制所需辅料如纳入国家药典范围的,应有传统泡制习惯,符合国家颁布的《即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名单》要求, 不得添加药品,不得宣称疗效。并在盛装容器上标示酒类生产者名称、泡制材料名称、数量及泡制日期,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开展集中排查。专项检查以中餐店、火锅店、烧烤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为主要对象,以成品泡酒和自制泡酒为主要品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基酒原料、标识标签,严格审核配方、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一经发现使用化学药品,或者断肠草、乌头、附子、雪上一枝篙等中药材的,一律严肃查处。
 
  三是强化宣传警示。强化科普知识宣传和风险警示,教育个人自行泡制药酒要从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酒类原料,使用的中药材应能辨识清楚并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自行采摘野生植物和使用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中药材泡制药酒,以防发生饮用中毒。
 
  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出现因饮用自制药酒导致中毒事件,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谨防不当饮用自制药酒损伤身体乃至危及生命。
 
  一、不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购买、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
 
  二、不随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不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有毒性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如确有养生保健需要自制药酒的,应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物。
 
  三、药酒并非任何人都适合饮用,也不可无限量、无期限地服用。
 
  四、餐饮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自制药酒,不得添加药品,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须在盛装容器上标示酒类生产者名称、泡制材料名称、数量及泡制日期。
 
  五、消费者如在餐饮单位饮用自制药酒后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尽快就医,并拨打12331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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